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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隆阳区内自建房:从2010年2月1日起,保山市就出台过通知,规划红线范文内所有自建房不再审批;已经审批未建盖的,不得建盖,等具体城市规划出台,优先再行审批;已经建盖未完成的,一律停工,基础以上部分经核准给予补偿。违建、超建附作物要给与每平米3元的罚款并无条件拆除。
2、以上这个通知是贴到规划红线内每个乡村呢,你在建房屋所在地如果在规划红线内,这个文件就一定张贴到过你的存在村落。
3、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一开始不需要气愤或者慌张。请保管好乡、村级住建部门出局给你的《建房批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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