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省兰陵县权大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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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hua01 发表于 2014-5-11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俄罗斯
山东省兰陵县(原苍山县)信访局副局长刘春晓,在兰陵县的信访局 办公楼内,暴打上访公民焦贵才,并致焦为轻微伤。打人事件已过去七个多月,直到现在也没有结果。出警的兰陵县公安局东关派出所行政不作为,有的领导对我们说刘春晓是科级干部,有特权,他们不好处理;我们多次向兰陵县县委县政府反映刘春晓打人一事,县委领导郑连胜、矫晓斌对此事不管不问,多次推诿。我想问一下,在我们中国,是不是科级干部有特权,打了人不要负法律责任??对我们兰陵县的领导不作为我们应该怎么办??对公安局的行政不作为我们应该怎么办??焦贵才电话: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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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aknwah 发表于 2014-5-11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有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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