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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是一群不满18周岁的花季少女,大都是在校学生,为了获得更多的零花钱,过上轻松奢侈的生活,在不法分子的引诱下,沦为卖淫女。当民警找到她们时,她们大都表现得很意外:“我并没有违法犯罪啊,我这就跟市场上卖东西一样,你凭啥抓我呀??”
2013年2月25日凌晨,一男子急匆匆赶到派出所报警称,怀疑女儿芳芳被人诱骗卖淫。民警迅速赶到报警人反映的朝阳路某酒店,将芳芳及另一女孩菲菲带回派出所。两少女说,她们于2012年11月被一对叫“舅舅”、“舅妈”的夫妇和赵某等人诱骗到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张黄新村一带,多次被迫卖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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