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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元善镇城西区委,于2008年8月5日,以城西区相当部分群众一直住在老泥砖瓦房之中,住房非常紧张,为响应上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号召,推进我居委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搞好农房示范点...决定在柳村堂水田50多亩,鹤湖路地段为我居委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用地。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要求,建设新农村的用地,每户不的超过九十到一百一平方米,不能利用建设新农村名义,多占多用,或者倒卖土地。城西区委主任颜智成,却借建设新农村的名义,滥用职权,多占多用土地,仅其儿子颜建民就占用土地面积达一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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