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市平阴县孝直村67岁老人王家斌含冤实名上访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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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i15864032899 该用户已被删除
lei15864032899 发表于 2014-6-11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瑞典
89号文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所规定的,农民建房实行一户一宅制,凡年满20周岁,在本村落户的农村公民,可凭身份证按照有关程序申请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标准要符合《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非本村户籍的农民,一般不得申请宅基地,因故确实需要的必须具有户口迁移证明,方可安排一处宅基地。)
  
  
  
  王家斌非法侵占集体土地、并在侵占集体土地上非法建房
  王家斌已于1987年4月19日全家户口迁出孝直村,他不是孝直村村民,并且现在有居住场所四间——二层楼房,一层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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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_235255_com 该用户已被删除
www_235255_com 发表于 2014-6-11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在逐字逐句地看完这个帖子以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震撼啊!!为什么会有如此好的帖子??!!我纵横网络城市论坛多年,自以为再也不会有任何帖子能打动我,没想到今天看到了如此精妙绝伦的这样一篇帖子。  
  楼主,是你让我深深地理解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句话。谢谢侬!!  
  在看完这帖子以后,我没有立即回复,因为我生怕我庸俗不堪的回复会玷污了这互联网上少有的帖子。但是我还是回复了,因为觉得如果不能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那我死也不会瞑目的!!能够在如此精彩的帖子后面留下自己的网名是多么骄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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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arsqmxk2 发表于 2014-6-11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lei15864032899、王木子2014
  重奖之下必有勇夫。你作为殷京玉手下的一个卒子,你可要好好抱住他的大腿、拍好马屁,这样你才能进步、得到殷的赏识,才能得到更多的利益。
  你,作为既得利益集团的一份子,如此为殷京玉歌功颂德是可以理解。你们毕竟是拴在一条绳上的蚂蚱,要为你们的利益、你们的集体、你们的所作所为、你们所谓的君子名誉打拼、“正名”。
  请实事求是:你是否清楚王家斌不幸遭遇的前因后果??请换位思考,你认为殷京玉对一位67岁的老人的所作所为是否正确、是否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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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蹄儿3 该用户已被删除
猪蹄儿3 发表于 2014-6-11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王家斌抢占房基地建房
  我们村从1990年开始村庄建设,拓宽街道的目的,是让村民走路方便,道路畅通。让大多数村民都有个街面,王家斌楼房南这一片是供销社的门市部,村里为了通开,让镇政府以北村东的村民行走方便,村殷书记找镇长,找供销社,把房子扒了,形成了路。可王家斌一看大街通开,路北35米都想占为己有,
  他1969年把户口迁出孝直村,以不是孝直村人了,我们村合法村名都是10.50,铜像向东这条街大多数村民都是一户两间,你为什么都想盖上??你都盖上合法吗??村民能同意吗??难道别人就不想多要吗??你想从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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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波1972 该用户已被删除
张文波1972 发表于 2014-6-11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要说村霸,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有。电视、报纸上也没少报道了。你想有的地方城中村的村书记,城四边的村书记,但凡村集体有企业的,那个不占股份啊??但凡村中的好地段,哪个不归村干部啊,对于这种现象别的村的村民、或者居民已经见怪不怪,这种现象太多了。
  想一想我们村的殷书记,在孝直村执政三十多年了,我们村的企业有他的股份吗??孝直沿街地段有他的一份吗??不光没有沿街铺面,就连宅基地也没有。俗话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殷书记带头树正气,走正道,当好人,做好事,在他的带领下,孝直村先后荣获全国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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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amplew9876 发表于 2014-6-11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河南安阳
我国法律规定对回原籍村庄、集镇规划区落户定居的老同志实行“划拨”土地制,无偿提供住宅用地。《物权法》第152条明文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关于殷京玉污蔑我抢占地基的问题,我王家斌再次重申:我没有抢占宅基地,我是退休回祖宅养老,我翻建的是我家五代流传的祖宅!!在自己的祖宅上翻盖房屋怎么叫抢占宅基地!!如此来说,那不成了全村人,包括殷京玉都在抢占宅基地了吗!!况且我的祖传的宅基地已经被村里规划,占用了我家宅基地近三分之二,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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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贤教诲 发表于 2016-5-26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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