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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镇大月河村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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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河镇大月河村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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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奋的正义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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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奋的正义315
发表于
2014-6-29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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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德国
梅丰公路从大月河村过,占了很多地,村民们就等分钱了,每口人可分5000元左右,全村人就象过年以都很高兴!!万万没有想到,村主任高运坤也没跟村民,党员,代表,商量!!就把钱按占谁地谁分的方法把钱分了,这样做,合法吗??谁能给说说!!
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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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痕踏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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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痕踏印
发表于
2014-6-29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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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美国
关于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天津市人民政府 津政发(2006)62号文件规定:
集体经济组织自收到征地拨付款之日起90日内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分配。征地补偿费分配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是成立分配工作小组。进入征地补偿费分配阶段后,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村民小组)应牵头召集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会议,选举产生征地补偿费分配工作小组。
二是成员情况摸底。分配工作小组应当对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情况进行了解,确定参加分配人员并登记造册。
三是拟定分配方案。分配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和本意见的规定提出分配意见,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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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zhg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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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zhg09
发表于
2014-6-29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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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美国
如果全村每个人都分钱,那就得全村重新分地,但是现在的土地30年不变,所以占谁的地给谁钱似乎也说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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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里七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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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里七家
发表于
2014-6-30 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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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江苏苏州
同样的情况在七里海镇齐家埠村完全不同。修高速占用了耕地,上面给予20000元/亩的补偿,将钱给予村里。因占的耕地是30年不变的,到占用时只使用有10年,还差20年。按当年每亩大概收益给予20年的补偿(600元/年*20年=12000元)剩余的补偿款全体村民平均分(包括已经获得20年补偿的村民)。因为占用的耕地是永久性的,20年后全村会把剩余的土地重新再分,因此占用自家耕地的村民只会得到20年土地使用权的补偿。
合理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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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男孩0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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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男孩0baby
发表于
2014-6-30 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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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非洲地区
现在都是谁的地谁得钱,公家的地大家伙可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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