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者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或故意伤害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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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arm 发表于 2014-10-23 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阿根廷
司法提议:
  对交通肇事逃逸者当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或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起诉之
  
  对于交通事故,本来是不容易鉴定肇事者是否故意的,如果双方互不相识,或受害人无明显仇家,一般会当作意外处理。但肇事者逃逸行为则是明显的主观意识行为,以此为依据诉之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或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更合乎法理,而且算不得有罪推定,肇事逃逸者有权就交通事故的非故意性为自己辩护,但必须自己举证,否则你为什么逃呢??
  
  客观上,肇事者对受害人的救助方面应有法律明确的责任,或打电话报警或找人救援等,如果肇事者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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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salarm 发表于 2014-10-24 03: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阿根廷
对于肇事后逃逸这么恶劣的事如何处理,没人发表意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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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命几何 发表于 2014-10-24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请问此案审判与赔偿结果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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