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亩地私“送人”,小官也有大“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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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aichang 发表于 2014-10-27 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保留地址
宿州市泗县的一名镇党委书记,不履行相关用地手续,先后将近300亩土地转让给他人进行商业开发,造成国家土地出让金损失了3千多万元。
  2011年,泗洪县的舒某峰、石某刚到泗县丁湖镇搞开发,知道离不开当地政府支持。可让他们难堪的是,丁湖镇党委书记陈琼并不积极。于是,两名房产商觉得需要采取点行动。于是,在2011年春节前送给陈琼10万元; 2012年三四月份,陈琼向他们借了10万元;2012年七八月份,他们再次送给陈琼20万元。
  有钱买得鬼推磨,舒某峰等人终于赢得了陈琼的好感,并获得了极其丰厚的回报。陈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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