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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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场 发表于 2014-10-28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美国
我是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红校渔场的法人代表王明玉,联系电话:13953983572,我遭受了严重的环境污染事件,致使我倾家荡产,无法正常生活。
  事情的经过:2011年在我场东面30米处出现了一个非法的小工厂,在它生产的第一天,向我场外围水沟排放污水,致使沟中试水的鱼死亡,我立即向环保局举报,但是环保局的人告诉我排出的水没有问题,养鱼都可以。开化工厂的人也找到我让我不要再告了,他们已经买通了环保局的人。后来化工厂就打了一眼22米深的井,直接把污水排到了地下。到了2013年5月8日,我用场内其中一眼井向鱼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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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本清 该用户已被删除
郑本清 发表于 2014-10-29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越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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