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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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日河山 发表于 2015-5-9 06: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巴基斯坦
  今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红头文件,强力要求加强环境监管执法。该通知抄送给各部门和各地人民政府,要求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责,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任期内环境质量明显恶化,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等行为的相关地方政府领导人将被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党的十八大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做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从10个方面绘出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蓝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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