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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我小区被“招标”来了一个营业地址不存在、缺乏资质的物业公司。我本人因房屋漏雨多次与物业公司协商解决,物业公司以拒绝提供维修服务,无奈我行使合法的“民事抗辩权”。2009年12 月26日夜9时30分左右,物业公司经理黄平善带着七、八个人拿着铁锤、管钳等器械到我家砸坏我家防盗门,并将我七旬老母打伤倒地,我还击了一拳,并使其未能逃脱。黄平善为了掩盖违法行为、逃避责任,通过一些途径,由张家口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虚构鉴定材料和伤情。具体有以下几点:
1、虚构鉴定材料,病历摘要的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三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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