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经营十几年的农村用地 被死去二十几年的人抢走了
本人张治华,重庆市合川区草街镇大庙村8组村民,2000年的时候,合川区草街镇大庙村8组村民黄光蓉随丈夫全家农转非,把自己的农村一切土地交社里,林权证却没有交,她告诉社长林权证丢失了。我当时买了她的房屋后,户口随后迁入大庙村,按照社里规定还交了1500元的入户费。社长召集开了社员大会后,把黄光蓉家交回的土地发包给了我家。由于黄光蓉家是4个人的土地,在社员都不愿意要土地的时候,我家3口人要交4个人的农业税。社长说:黄光蓉家该交的公粮、提留款全部由我家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