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灵山县住建局、国土局、工商局,你们把价值500万的旧货弄去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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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咸滔 发表于 2015-6-5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山东济南
本人陈咸滔,男、系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人,系原灵山县东都信托寄卖部的经营业主,本人于2006年与灵山县灵城镇十里村委会梁进宁等村民经过协商一致之后,承租位于国道209与邕浦二级公路交汇处的三块水田作为经营场地,从事废旧物品经营,并在工商部门注冊成立灵山县东都信托寄卖部。以上的土地承包期限自2006年3月15日起至2016年3月15日止,承包期限为10年。2014年12月29日,广西灵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灵山县国土资源局、灵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本人无证无照经营为由,三部门联合向本发出责令限期搬迁废旧物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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