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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郝艳秋,我于2O11年于海孜煤矿矽肺负责人发生纠纷,矽肺负责人将我打伤,后经淮北市法医鉴定为轻微伤,我不服经安徽省公安厅法医鉴定为轻伤,案件移交检察院,公诉科长李胜利利用权力从新对我左手无名指鉴定为轾份,案件被退回派出所做为冶安案件处理,打人者赔我4500O元,后来我得知我左手无名指己构成轻伤害案件,省公安厅鉴定出错,造成打人者逃脱法律制裁,我两年多来一直信访公安局,对方表面答应,但是一直不纠正自已的错误,为什么公安厅法医错了,就不敢承认自己的错误,不敢纠错,天理何在??公安局的法又在哪里??省公安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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