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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我叫杨秀萍,女,1962年4月18日生,住鸣皋村8号,我以愤怒的心情代夫伸冤,请求追究洛阳立华畜禽有限公司漠视人命,延缓抢救,拒不承担损坏赔偿责任。致使我丈夫王建设长期处于植物人状态,法医鉴定为一级伤残,完全护理依赖,于2017年12月3日死亡的法律责任。请求责令立华公司赔偿王建设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计785692元(柒拾捌万伍仟陆佰玖拾贰圆整)。
我丈夫王建设于2016年4月5日与洛阳立华畜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立华公司提供鸡苗技术、防疫、饲料、成鸡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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