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理越级上访,后遗症可能比“上访排名”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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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静通幽f 发表于 2014-4-24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瑞士
信访人应采用走访形式,到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来访事项,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2005年5月1日起施行的《信访条例》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因此催生了“上访排名”制度,其初衷主要是想督促相关责任人将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件在基层解决,让政府负担起责任和工作,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的目的。
  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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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骑士333 该用户已被删除
我是骑士333 发表于 2014-4-24 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顶楼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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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5921356 该用户已被删除
li5921356 发表于 2014-4-24 23: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不越级上访,就会出现炸弹社会。人民坑恼火了,没有办法只有炸弹,同归于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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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曲静通幽f 发表于 2014-4-25 0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瑞士
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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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wei229010 该用户已被删除
weiwei229010 发表于 2014-4-25 0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顶起,那冤情咋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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