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第五次控告辽宁东港公安王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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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阳春 发表于 2014-5-31 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人民何须爱,民意谁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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檤茪 该用户已被删除
檤茪 发表于 2014-6-1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澳大利亚
如此多的票据,如此多的部门,如此多的职能如果有一个部门真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了怎么还会有如此多的冤假错案、怨声载道、状无门、申无路的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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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是天地 该用户已被删除
大众是天地 发表于 2014-6-1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感谢大家关注!!
  感谢党中央大力反腐!!
  公安部副部长李东升落马了,王润龙勾结公安厅总队长陈方成,向公安部虚假报案,骗取罗干批示,致使弘扬道德文化先进有益行为被邪教,被有罪,这一涉及全国20多省的特大政治陷害案昭雪之日,还远吗??
  这宗法黑利用职能法权蓄意勾结串通,虚假报案,骗取罗干批示,为掩盖执法犯罪,“杀人灭口”的特大恶性政治陷害案,祸起东港:
  辽宁东港公安王润龙,执法中不出具搜查令、不出具扣押物品清单,持抢抢劫犯罪事实及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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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是天地 该用户已被删除
大众是天地 发表于 2014-6-1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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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阳春 发表于 2014-6-2 06: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公安王润龙执法,没有搜查令,扣押物品没有扣押清单,执法人员执法就违法,执法就犯法,如何保证司法的公正,何谈以民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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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林晚景美 该用户已被删除
枫林晚景美 发表于 2014-6-2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这是真实的遭遇吗??太可怕了,辽宁的司法这么黑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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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入无间 该用户已被删除
无入无间 发表于 2014-6-2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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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月亮06 发表于 2014-6-3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当事人王淑娟、于永香、于永芳等都遭到残无人道的“开飞机”酷刑,至今身有残痕。”刑讯逼供本身就是违法,执法者本身就违法还谈什么公正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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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必鳌腾 发表于 2014-6-3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王润龙执法抢劫民财,大肆刑讯逼供,执法行为就不规范,执法违法,执法犯罪,法体不公、不正、不维法实性,司法如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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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h_shg 该用户已被删除
wsh_shg 发表于 2014-6-3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法国
像王润龙这样的公安败类绝不是个案,而是一个典型代表,社会上的很多问题都根在政法,没有法黑就没有社黑,法黑是社会不稳定的根源,人生人性的扭曲、社会人文环境的破坏正是法黑,正是法黑不通人性、不做人事,在破坏人们生存的第一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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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阔天辽 该用户已被删除
海阔天辽 发表于 2014-6-4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坦桑尼亚
支持楼主,努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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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必鳌腾 发表于 2014-6-4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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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轻轻快快人 发表于 2014-6-4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暴露了问题的严重性和普遍性!!同时也说明了一个道理,无论什么法性,都必须由人来实施,由人性造现其实在性。在沦丧的利益信仰作用下,法律在很多地方已经成为能操控法律、权力、人际、财产、货币、生死享受的特能资本产权。正是法权的资本私有化才造成了私法造冤不止,私法“告状无门”。所以说法条非法,法律的关键在于实体的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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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是天地 该用户已被删除
大众是天地 发表于 2014-6-5 04: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四、实施刑询逼供诱供骗供造据:
  穷凶极恶的法黑分子王润龙等人,为掩盖执法犯罪事实,罗制罪名,无所不用其极:
  2006年11月26日21时许,开始实施对六人有组织按排布置的大肆毒打刑询逼供。
  关进看守所之后,又将几人提到专业刑询逼供场所,实施长达四、五十小时的连续刑询逼供“动机敛#财,动机推F翻共//产//党”。
  几次到深夜威逼认罪,並恐吓道“我能叫生不如死,你信不信”“我能证死你,你信不信”。这话太需要信了,事实证明,他们什么不是人的事都能干出。
  对宫绍S洪首先进行恐吓、威逼、诱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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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奥北行 发表于 2014-6-5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尊严不容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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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开 该用户已被删除
窗开 发表于 2014-6-5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陷害造冤的事实再也掩盖不住了,都要暴露出来了,背后的老虎忍不住要跳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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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微博2011 该用户已被删除
腾讯微博2011 发表于 2014-6-5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英国
关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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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生不枉然 该用户已被删除
此生不枉然 发表于 2014-6-6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瑞典
有些贪腐官员从被举报到被停职不到24小时;法黑王润龙从执法抢劫民财,大肆刑讯逼供……执法犯罪,就被举报、控告,到现在有10年之久,却还在逍遥法外??!!祸国殃民??!!问题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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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萝卜秧 该用户已被删除
绿萝卜秧 发表于 2014-6-6 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改革需彻底!!就没有一个职能管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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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辉 该用户已被删除
曙辉 发表于 2014-6-6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英国
支持中央反腐!!纠出背后大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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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东昊光 该用户已被删除
严东昊光 发表于 2014-6-6 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阳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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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辉 该用户已被删除
曙辉 发表于 2014-6-7 0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英国
老虎、苍蝇一起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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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动谁知 该用户已被删除
风动谁知 发表于 2014-6-7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老子曰“候王自守,万物自宾”孔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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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分两张皮 发表于 2014-6-7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告状无门冤诉无路直关权性、直关社会制度性、直关党性、直关公信、直关理论真伪。所以,告状、冤诉必须列入层层党首的重要政治考核与问责。只有这样才能层层权首积极主动息诉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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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用户002 发表于 2014-6-8 0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韩国
王润龙至今逍遥法外,当事人屡遭劫持??这是什么环境??什么现象??什么原因??什么政为??什么法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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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衣女孩 该用户已被删除
绿衣女孩 发表于 2014-6-8 0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德国
坚决杜绝一切“拦卡堵截”正常上访人员的错误做法;坚决杜绝违法限制或变相限制上访人员人身自由的行为。
  东城派出所破门而入,东港公安劫持返乡,他们依的什么法,哪条哪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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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工作9 该用户已被删除
一起工作9 发表于 2014-6-8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德国
北京公安文明执法,却破门而入??!!宫绍洪案当事人住处被撬门换锁,财物丢失,证据被毁,报案后,为何东港、丹东的公安局出现。当事人的案件不处理,却被强行劫持返乡,强拘,这是依法执法吗??司法公正为民是这样展现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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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帖子 该用户已被删除
统计帖子 发表于 2014-6-8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加拿大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月18日,北京公安破门而入,报警后龙潭派出所出警,不经任何调查,就认定“中功”,无证搜查当事人住处,当事人北京维权,为什么辽宁东港公安出现??明知犯法,还要劫持当事人返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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蓑笠庶人 该用户已被删除
蓑笠庶人 发表于 2014-6-8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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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顺一切 该用户已被删除
善顺一切 发表于 2014-6-9 0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德国
真是荒唐,这连普通的农村妇女都知道的道理,一个行为不能判决三项罪名,比如贩毒,不能同时判决偷税罪、非法经营罪、贩毒罪,这些法的相关人士居然搞出这么荒唐的判决,这背后的目的不是太清楚了吗??
  由此可知:在今天的社会进步变革中,社会的阻滞和猖獗,责任全在当权的浮伪、戏弄和愚昧不轨,这是务实推进社会公信有序齐心共济的政治之要、法治之要、发展之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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