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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等文件精神和2014年省厅重点工作要求,切实加快推进亭湖区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达到全区村庄地籍调查全覆盖,根据黄尖镇二期区划调整的主要特点,由分局公开招标对二期划入区域开展村庄地籍调查和信息入库工作。
由于黄尖镇二期区划调整划入区域面积约185.4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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