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足迹鉴定相关人士王清举错误出具鉴定结论

[复制链接]
zhangmengqi 发表于 2014-7-12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巴西
我是河北省肃宁县万里镇代刘庄村村民代峻帽,2012年5月同乡张大人庄村村民两夫妇被杀害一案,王清举作为足迹相关人士来到我县,经比对现场脚印,作出鉴定结论认定现场脚印是我所留,肃宁县公安局以此认定我即是犯罪嫌疑人,把我拘留。在肃宁县公安局办公室,王清举拍着桌子大声对我吼道:“百分之二百、百分之一千的就是你代峻帽干的,你就承认了吧”他还侮辱我说:“你上辈子是只狼变的”我说“不是我干的,你弄错了。”之前我县公安局办案人员也让我看了王清举的宣传片,并说“王清举办理的一千多起案件,没有一次失误的”。既然王清举在足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追梦J4 该用户已被删除
追梦J4 发表于 2014-7-12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河南安阳
河南大象律师所周岸律师评论如下:王相关人士参与该案侦查是基于县公安局邀请,经过鞋印鉴定确定的嫌疑人。在追查鞋子时,该人辯称他的一双旧鞋扔到垃圾堆上不见了。因此鉴定人留有余地,建议警方继续深入侦查。不久查获真凶,纠正错案。具体后来赔偿主题应是县公安局,王相关人士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王相关人士既赔礼道歉,又积极补偿,更见其老人家知错痛改,体恤民情之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