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民盼望国家司法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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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不清he 发表于 2014-8-28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呵呵,平民之间才可能有司法正义,平民和富人间难得有司法正义,平民和官员之间少有正义,平民和政府之间不可能有司法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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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东方夜话2014 发表于 2014-8-29 05: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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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东方夜话2014 发表于 2014-8-29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这是当今社会的实况,但是这不是一个良好社会应有的社会状况,中国几千年的努力,就是为了改变这种权为私用不公平正义社会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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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东方夜话2014 发表于 2014-8-29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按照人类社会公平正义自然法则,法律只是政府为向政府交纳税收的每个公民提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的社会服务公共产品。司法不能成为一部分掌握司法权的人牟利的一种产业。我只想用事实证明我们国家在立法方面是公平正义的,只是一些没有摆脱人类贪婪自私原始本性的法官、律师把法官、律师职业异化为一种牟利的产业,为了牟利,什么违反法律,违背社会公平正义伦理道德的事都做得出来,反而以自己律师和法官的身份剥夺别人维护国家正义,维护法律尊严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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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东方夜话2014 发表于 2014-8-29 1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世界上奇怪的事很多,明明自己利用公权力侵犯了公民权利,掠夺了大量社会财富,这是一个人精神最不正常的表现,但是为了掩饰自己的罪恶,总是编造谎言诬陷别人精神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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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东方夜话2014 发表于 2014-8-29 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随着国家多年的普法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认识得到很大的提高,对于一些司法官员以司法权谋取非法利益,重案轻判,无罪重判的案件看得清清楚楚,但由于广大人民群众不具有司法监督权,即使眼睁睁的看着司法官员为了以司法权谋取非法利益而枉法办案也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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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东方夜话2014 发表于 2014-8-29 2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中国的信访制度,实际上是国家坚持民主政治和坚持官僚垄断私有化专制政治两条政治路线斗争的产物。坚持国家民主政法路线的好官员,是希望受害的民众能通过信访渠道向国家机关提出合理诉求,也让国家机关随时知道社会的弊端,便于及时纠正执法错误。而坚持贪婪自私人格品质的国家机关官员却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任意违法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他们为了掩盖他们违法害民的事实,反而利益国家机关权力压制和打击报复上访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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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东方夜话2014 发表于 2014-8-30 0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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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东方夜话2014 发表于 2014-8-30 0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我们的社会最为可耻、可恶、可悲的是,明明一些掌握地方国家机关权力的人在国家改革开放后期二十多年的时间里,为了一己私利,任意践踏国家宪法和法律,任意违法侵犯公民合法权利,天天民脂民膏,利用公共权力,大搞权力垄断,权力寻租,掠取了大量的不义之财,反而利用自己垄断国家地方社会的政治、经济、法律资源和社会话语权,以及所撑控的国家宣传机器,把自己标榜为国家社会公平正义的引领者,以口头上的民主政治愚弄人民,以行动上的官僚垄断专制政治掠夺民财,已成为一些地方官在国家改革开放后期二十多年来惯用的政治手段,并且越演越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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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东方夜话2014 发表于 2014-8-30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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鄙视5毛毛 发表于 2014-8-30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你这个JY美狗,我党一向伟大光荣正确,你发这玩意是给我党抹黑,说说你拿了多少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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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东方夜话2014 发表于 2014-8-31 07: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法官是讲法律讲事实的人格品质高尚的人,只有流氓不讲是非、不讲法律,凡事以自己的意志想害谁就害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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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东方夜话2014 发表于 2014-8-31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法官是讲法律讲事实的人格品质高尚的人,只有流氓不讲是非、不讲法律,凡事以自己的意志想害谁就害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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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东方夜话2014 发表于 2014-9-1 0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关键的问题是我们所处的社会状态是计划经济政治体制用官模式,我们的社会人人处于权大于法的人治社会,掌握国家执法、司法权的人任意践踏法律侵害公民权利的案件太多太多,受害之民依法违权的路根本不通,只好通过信访渠道寻求具有国家正义良知的实权官员对冤案的关注,督促法律机关依法处理冤案。因此每个受冤之民走信访之路也仅仅只是一种侥幸获得国家司法正义的唯一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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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码小强哥 该用户已被删除
数码小强哥 发表于 2014-9-1 06: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楼主上访了这么多年,难道还没明白在这种体制下民与官之间是不可能存在司法正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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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东方夜话2014 发表于 2014-9-1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法官是讲法律讲事实的人格品质高尚的人,只有流氓不讲是非、不讲法律,凡事以自己的意志想害谁就害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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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东方夜话2014 发表于 2014-9-1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社会的最大进步是,受到奇冤大辱之民可以把自己的怨情通过各种方式向国家、向社会申诉;最大的局限是,遭受奇冤大辱之民讲理无人听、讲法无人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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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COSHOW 该用户已被删除
WHCOSHOW 发表于 2014-9-2 0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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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东方夜话2014 发表于 2014-9-2 0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在官僚垄断私有化的社会环境里,有独立思想,敢于追求民主与法的人,只能被说成“刁民”、“精神病”、“破坏社会环境”、“诈骗犯罪”等等。而真正的诈骗罪犯,却是坚持官僚垄断私有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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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东方夜话2014 发表于 2014-9-2 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因为我们的社会存在太多的无罪的惩罚和没有惩罚的犯罪,迫使我们每一个勤劳善良之民不得不奋不顾身的呼唤国家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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