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
刚刚去过 发新帖
楼主: wdxqszw - 

请帮公示一下“巴南府发2013 158号文件”征地

[复制链接]
 楼主| wdxqszw 发表于 2014-9-13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智利
巴南府发〔2013〕158号这个跟重庆市发的区别不大,最关键的是住房安置细则:货币安置或统筹建房怎么没有,你政府不公布出来下面执行的就堂而皇之的用08年的征地政策““按巴南国土发〔2008〕92号文件规定的一类地区住房货币安置价格乘以应安置建筑面积计发货币安置款,并按应安置建筑面积给予简装修费,在规定时限内拆除旧房的,按住房安置面积给予奖励。”龙州湾核心区就是3300/平,货币安置奖励就只有每个人9000元,你们这个货币安置让我们被拆迁的和以后那些即将拆迁的农转非民上巴南哪个小镇去买房????????你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城市的南边 该用户已被删除
城市的南边 发表于 2014-9-14 0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加拿大
现在拆迁才悲剧,南泉这边拆迁的几年了,安置房还没有修好!!有亲戚住李家沱的也是拆迁,赔偿低不说。安置房5,6年都还没有修好!!巴南发展是好事,希望不是牺牲老百姓的利益发展起来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wdxqszw 发表于 2014-9-14 03: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智利
巴南区的烂章法,任何时候都是冒皮皮吹得凶,他们跟你陈诺的安置房不出意外10年后你可以搬进去住......。所以巴南区已征地或以后可能征地拆迁的村民们,大家联合起来只要是拆迁,政府必须用现房或在建的商品房期房安置,要么你赔的钱足已到所在街道能买到商品房......别相信巴南政府给你建什么安置房的鬼话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花溪河畔独钓者 该用户已被删除
花溪河畔独钓者 发表于 2014-9-14 06: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巴南府发〔2013〕158号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不分地区,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8000元。
  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花溪河畔独钓者 该用户已被删除
花溪河畔独钓者 发表于 2014-9-14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我们要求尽快公布实施细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为你画娥眉 发表于 2014-9-14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南岸府发〔2013〕68号关于贯彻落实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货币安置住房
  被征地拆迁农转非人员住房货币安置费标准为:
  南坪镇、涂山镇、鸡冠石镇5700元/平方米;
  南山街道5000元/平方米;
  长生桥镇、峡口镇、迎龙镇、广阳镇4000元/平方米。
  求巴南虐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风雨寻石 该用户已被删除
风雨寻石 发表于 2014-9-14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罗马尼亚
还是老标准2008年的没变,巴南区,巴南区,巴南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碧蓝天空亮 发表于 2014-9-14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伊朗
巴南、北碚、渝北都差不多!!和南岸没得比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