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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受贿600余次,平均每周一次;受贿金额达500余万元,其中接受下属请托“卖官”近百次,所得300余万元。日前,安徽宿州市委原副秘书长、泗县原县委书记晏金星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晏金星历任县委组织部长、县委书记等重要岗位,对地方干部选拔任用起着举足轻重作用,但追踪其受贿经历会发现,权力在他手中却成了寻租的资源,只要花钱就给发“官帽子”,而且十分“仗义”,想要什么帽子就给什么帽子。
“当官就是跑官、买官、卖官、送官、保官,循序渐进。”泗县一位退休干部这样形容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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