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证据排除 成功辩护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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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打盹 发表于 2015-1-30 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美国
  王某某系钟祥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2011年8月11日凌晨,禁毒大队在钟祥市胡集镇对贩毒人员刘某某实施了抓捕,被告人王某某及办案民警多次讯问刘某某藏匿毒品的地点和为其卖毒品的下线,刘某某拒不交代。凌晨2点左右,刘某某被带到派出所,民警随后查获了刘某某藏匿的毒品,并抓捕到为刘某某贩毒的下线,被告人王某某认为刘某某在有一定证据的情况下仍拒不交待犯罪事实,遂在派出所审讯室打了刘某某左面部一耳光,致其耳鼓膜穿孔,经鉴定,刘某某损伤程度为轻伤。
  2012年3月20日王某某被刑拘,4月3日被逮捕,公诉机关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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