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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我作为营口万泓建筑有限公司法人承包了营口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工程,工程竣工后交付使用,可天成公司却拒绝支付520余万元工程款。无奈,我公司将开发商--营口天成公司告上法庭。2005年12月19日,原被告在市中院法官的调解下,制作了《调解书》{(2005)营民房初字第20号民事调解书}。2006年1月10日,营口市中院给天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达《执行通知书》{(2006)营执字第16号},责令被执行人于2006年11月16日前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执行人却拒绝履行。
谢法官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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