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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阜纺被列为破产重组企业,时任阜纺法人的蒯大文,为了掌控阜纺破产资产,便于日后据为己有。一是从阜纺隐身,将阜纺法人虚假让位于胡作;二是注册中恒空壳公司,阜纺破产前的2000年1月,蒯大文利用实际掌控阜纺的权力,挪用阜纺500万元资金注册中恒公司,其中从阜纺帐户转448万元,到县粮食局下属企业兴谷大酒店,当天由兴谷大酒店再转入中恒验资帐户验资,同时蒯大文等原阜纺班子5人向阜纺财务打白条借款52万元转入中恒验资帐户。
蒯大文作为破产国企法人,理应在企业破产时受到依法审计,并排除在重组资产经营者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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