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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方(信用社)凭什么向非借款人的担保方讨债(讨责任)?讨债(讨责任)时原告信用社扛出的是法律法规,好笑的是,到了认定担保方责任是否成立时,又不能依据法律法规了。这叫诉讼吗?这叫打官司吗?平民百姓想依法得到法律的保护,咋就这么难呢? 原告方(信用社)凭什么向非借款人的担保人讨债(讨责任)?不就是非借款人的担保人承诺担保了你的债权责任吗? 你原告方(信用社)不能举证(没有证据举证)担保人对你的“主债”承诺提供担保的证据,你还有什么权利向非借款人的被告人(所谓的担保人)讨债(讨责任)?如果一而再地让你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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