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吕礼华携夫人在骗吃骗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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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调焚爱 发表于 2015-4-25 03: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非洲地区
在这个房间你带着老婆,喝着吃着拿着骗着,一点不怕??你就这样以反腐之名、行贪腐之实??不怕?? 真是厚颜无耻,丧尽天良……你配头顶上的国徽吗??你玷污了人民检察官这个称号!! 你虚构事实,自编、自导、自演、自记……欺骗家属,敲诈勒索……你太缺德了吧??我就看你缺德到何时……
  云检选择性办案……一个行贿人、十几个受贿人,受贿最少的被处理,剩下受贿上百、几十万的连立案都不立案……背后有什么猫腻??????
  云龙区检察院吕礼华,虚构事实、逼供、诱供,选择性办案……敲诈、勒索,索贿、受贿……道德败坏、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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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伸张正义456 该用户已被删除
day伸张正义456 发表于 2015-4-25 0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刑事诉讼法》第117条第2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的,不得超过24小时。第3款规定,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检察长韩卫东接受《检察日报》采访时说,要在12小时内突破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侦查人员更重要的是转变侦查观念,实现口供为先向证据为先的观念转变。
  2013年12月21日18时许至2013年12月23日下午5时许,你们将所谓犯罪嫌疑人某某非法控制长达40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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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天涯的八戒 该用户已被删除
不在天涯的八戒 发表于 2015-4-25 0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法国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检察院选择性办案……行贿人孙亚行贿几百万、十几个受贿人,受贿最少的被处理,剩下行贿人、受贿上百、几十万的连立案都不立案……背后有什么猫腻??????十八届四中全会可说了,不得法外开恩、不得办关系案、权力案、金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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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diya_Ma 发表于 2015-4-25 04: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东潍坊
证据证人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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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27687464 该用户已被删除
a327687464 发表于 2015-4-25 04: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波兰
吕礼华找亲戚要我删掉帖子和他夫妇照片,吕礼华告诉他:有本事你就告,告到天边都没有用。吕礼华你太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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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icaiqie0312 该用户已被删除
caicaiqie0312 发表于 2015-4-25 04: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本帖持续更新直播,不换马甲,不畏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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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不起的肥嘟嘟 该用户已被删除
跳不起的肥嘟嘟 发表于 2015-4-25 04: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巴西
公诉人当庭撤回吕礼华炮制的非法证据,不是心虚是什么??_??证据可以撤回,吕礼华非法办案的行为将永远载入徐州司法史册,吕礼华将遗臭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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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buhuizhidao 发表于 2015-4-25 04: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加拿大
有些公诉人,连揭露犯罪与包庇犯罪的大是大非都分不清楚,正义与良知何在??何以担当打击犯罪保障人权重任??改天把受贿人名单贴云检大门口,就使劲儿泄露,怎么了??!!揭露犯罪还犯法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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丶如意小郎君 该用户已被删除
丶如意小郎君 发表于 2015-4-25 04: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香港
这是辩护人的权利和义务,公诉人之所以紧张无非是害怕云检的丑事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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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活跃度3 该用户已被删除
心脏活跃度3 发表于 2015-4-25 04: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律师揭露他人犯罪乃正义之举,云检包庇犯罪乃邪恶之为。公诉人威胁恐吓辩护律师,乃狗急跳墙之举。改天把其他受贿犯罪人名单贴到云检大门口,贴到韩卫东门上,看你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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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儿19999 该用户已被删除
燕儿19999 发表于 2015-4-25 04: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欧盟
公诉人拿泄露国家秘密的大帽子来威胁辩护人,只能说明云检不仅无耻而且无知,这份所谓的国家秘密是从哪儿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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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旺城520 发表于 2015-4-25 04: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智利
云龙区检察院习惯性地,长期包庇纵容犯罪,公诉人竟然当庭威胁恐吓辩护律师,其嚣张气焰何来??源于其领导一贯知法犯法的耳濡目染吗??云龙区检察院将他人犯罪行为掖着藏着意欲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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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900 发表于 2015-4-25 04: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西班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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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bingword 该用户已被删除
libingword 发表于 2015-4-25 04: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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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shichang时尚 该用户已被删除
123shichang时尚 发表于 2015-4-25 04: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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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评乱想 发表于 2015-4-25 04: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匈牙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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憋不住了就大笑 发表于 2015-4-25 0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求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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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大被人偷了 该用户已被删除
熊大被人偷了 发表于 2015-4-25 05: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委内瑞拉
顶个,这些人就该进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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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脸猫爱吃辣 发表于 2015-4-25 05: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只是希望有更多人觉醒,坚决支持我党反腐行动,把他们都揪出来,不要再危害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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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p909168 该用户已被删除
wp909168 发表于 2015-4-25 05: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加拿大
仲若辛 。。.张某某受贿案非法证据排除辩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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嚣张DE逍遥 发表于 2015-4-25 05: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二、某市某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采取疲劳审讯,逼供、诱供,威胁恐吓等非法方法获取口供,致使讯问笔录内容与同步录音录像内容严重不符。

  1、疲劳审讯发生在某市某区人民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某区检察院反贪局于2014年12月21日下午6时许将张某某带至某区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讯问室之后,办案人员多人轮流审讯张某某,21日晚和22日晚均不让张某某睡觉,办案人员吕某某等人不时在封闭房间内抽烟,采取疲劳审讯方法,威胁逼迫张某某做出虚假供述。期间,张某某因极度疲劳而两天没有吃饭,身体极度虚弱。办案人员强制张某某长时间坐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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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衣一算 该用户已被删除
麻衣一算 发表于 2015-4-25 05: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三、张某某多次向有关人员反映其遭受非法办案情况,但未获处理。

  张某某到达某市看守所当日即向看守所的管教民警戚某反映其臀部受伤情况。

  2014年3月6日,自称某区检察院纪检的人员提审张某某,张某某反映了其遭受办案人员吕某某非法逼取口供的情况,并反映了办案人员三天两夜不让其睡觉的情况以及臀部因久坐受伤的情况。

  2014年4月初,某区检察院公诉科公诉人李某某提审张某某,张某某如实供述了案情,并向公诉科工作人员反映其遭受非法逼取口供的情况,录音录像过程系其按照侦查人员的编排要求而瞎编的过程,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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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jbfffff 该用户已被删除
pjbfffff 发表于 2015-4-25 05: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五、本案侦查人员违法办案,非法获取言词证据,其所获非法证据依法应当排除。  《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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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波的疯狂马甲 发表于 2015-4-25 05: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山西长治
六、某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吕某某不仅非法办案,而且索贿受贿,并安排下属王某非法办案,威胁恐吓张某某。

  某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吕某某在办理张某某案件中,大搞非法办案,疲劳审讯,不让嫌疑人睡觉,折磨嫌疑人,非法获取口供;威胁恐吓,不准其翻供。后其安排下属王某继续非法办案,稳住非法获取口供。

  不仅如此,吕某某身为人民检察官,且是张某某案件侦查人员,向张某某家属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混吃混喝,索要钱财。其行为不仅违纪,而且违法。

  2014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最高检党组会议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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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玉儿俏 该用户已被删除
小玉儿俏 发表于 2015-4-25 06: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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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思莹 该用户已被删除
荣思莹 发表于 2015-4-25 06: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求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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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说话就不说 发表于 2015-4-25 06: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巴基斯坦
云龙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吕礼华叫我春节去给韩卫东检察长送礼,并说韩同样要给别人送礼、养情妇等都需要钱,且说如找市检领导帮忙,不能找孙光永、陈海鹰两位检察长,韩因为提市检副检没能提成的事对两位领导一直耿耿于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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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说话就不说 发表于 2015-4-25 06: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巴基斯坦
今天下午去徐州市检察院,把恐吓仲律师的材料交给纪检处沈处长,恐吓者使用的手机号拥有者叫滕艳,据分析,这个号应该是在地摊上买的,根据手机串号能找到使用者。最下作的是,我的车上方向盘下发现一个窃听器,仲带回南京,考虑交给什么部门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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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说话就不说 发表于 2015-4-25 06: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巴基斯坦
永远不能原谅不坚守法律底线的执法队伍中的极个别败类!!他们带来的社会危害比杀人、放火、抢劫、强奸、爆炸更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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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兰的清幽 发表于 2015-4-25 06: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英国
云龙区检察院习惯性地,长期包庇纵容犯罪,公诉人竟然当庭威胁恐吓辩护律师,其嚣张气焰何来??源于其领导一贯知法犯法的耳濡目染吗??云龙区检察院将他人犯罪行为掖着藏着意欲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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