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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征后返,内退外缴,全国统算——房产税开征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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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ty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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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征后返,内退外缴,全国统算——房产税开征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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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ty2010
发表于
2015-5-23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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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美国
就本人观察来看,应该说,集资建房的问题并不是出在“建房”上,根本的原因还是在于“集资”上,在于操作模式上。如果当时那些集资建房尝试者能够提得出一个既能解决实际问题,又确定不会带来容易造成管理者所担心之其他社会风险的操作模式,我想他们或许也能够成功。探索本身也是一个好事情,如果出发点良好,法律没有不允许,操作方法可行,我想即使有相对利益者想反对,恐怕也不一定就能反对得了的。
作为一个普通百姓,本人认为,我们能够也应该积极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同时,也一定要考虑,我们的方案是否能够为整个社会多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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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ty2010
发表于
2015-5-23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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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美国
就内退外缴方案而言,其中房产估价问题,也并不是某些利益发言人所说的“极难”,方法多得很,本人就有几个想法,或可参考:
1、以房地产现行估价作为该区域房屋平均估价,并结合地段、房屋用途、结构、位置、容积率、绿化率、成新率等可以量化的标准进行加减乘除即可得出各套房屋评估价;
2、以一个区域作为一个基本估价单位,在区域内对房屋类别分类估价,作为计税基数;
3、参照近一年内同区域市场成交价,平均或均价后打折作为基数;
4、不适合交给市场估价机构评估,他们太黑了,比旧社会的地痞都不如,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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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ty2010
发表于
2015-5-23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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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哥伦比亚
国内房价,如能走出大圆弧顶,再退三盘二弹一方式下跌轨道,相信各方都会很高兴。呵呵,如厕时想到的,不知是否对他们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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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ty2010
发表于
2015-5-23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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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美国
本人认为可能一跌四成,然后横盘八年,再观后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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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ty2010
发表于
2015-5-23 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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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巴基斯坦
很可悲,中国房地产业走到索罗斯的“自我增强”中去了,这种“自我增强”模式,就是癌细胞的生长模式吧??不知是否有懂医疗的朋友能够为大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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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ty2010
发表于
2015-5-23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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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丹麦
只有正反馈,没有负反馈的系统,最后结果是什么??不知是否有懂系统论的朋友能够为大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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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ty2010
发表于
2015-5-23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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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美国
本方案的有利处一:
1、破解某些利益代言人所诘问的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还是“用之于民,取之于民”,本方案是先用之于民,然后才取之于民!!
2、符合现行《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征收对象仅限于经营性物业,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房产免税。”:投资性房产属于营利性用房,难道还能算非营业用房产??对个人自住面积内的房产,所收税款全额返还,难道还不算“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房产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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