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考的名义,凭什么就可以“轻微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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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育 发表于 2015-6-7 0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山东济南
高考将至,据媒体报道,公安部交管局“为了为高考考生努力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发文要求:“对接送考生车辆发生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可依法予以教育警告后放行”。
        这个通告是不是可以让人理解为,只要车上有参加高考的考生,就允许一定程度的“轻微违法”?
        对此,我很不认同。与多位老司机交流的结果,他们也对此明确表示不满。
        众所周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宪法原则,“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是古训。
        凭什么“孩子要高考”就可以让你横着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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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和摑腫勝梨 发表于 2015-6-7 01: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英国
前些年還只是把交警為遲到考生開道送考當正能量報道,現在干脆成制度性的了,通過“輕微違法”不誤高考的考生,不成才到也罷了,就怕將來成才、成大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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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和摑腫勝梨 发表于 2015-6-7 0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法国
高考,是典型的中摑式大眾性癲狂,是一場群氓式的精神搖滾。“知識改變命運”這話沒錯,但高考體現的,絕對不是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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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然情殇 发表于 2015-6-7 02: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法国
公安部有这个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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