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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山西吕梁方山人,我2015年5月18日在山西吕梁离石吕梁大道制造了一起由我违法违章引起的交通事故,并产生荒唐的结果,值得中国人民深思!!我无驾照,摩托车也没上牌,用交通法规叫无牌无证,今天我上路了,凡事交通法不能得我今天就对着干,第一步,我到了路口,我没有转眼去右车道,我选择了人行道逆行,依据交通法右侧通行的原则,和机动车不得占用人行道行驶,我今天就来个左侧逆行,并占用人行道逆行的违章行为,人行道有个口,依据交通法,左转弯必须停车了望,让直行车,还有交通法规定,同一条路上有俩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机动车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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