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贵民告官”案观摩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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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阿若橋陈 发表于 2014-3-20 04: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攻击点四:政府存在“洗劫”情形
  接连受挫之后,原告律师胡炯明又抛出了最后一个攻击点,也是原告在此次庭审过程中最重要的攻击点。原告声称被告区政府强拆过程中伙同现场工作人员一起“洗劫、分赃”,并当庭亮出了所谓技手术人员分析所得的公证视频录音。因本案是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此举虽意在证明被告强拆行为违法,但更多的则是为了引起法庭外的媒体关注。
  面对原告突然抛出的重磅炸弹,被告律师张鹏峰并未因此慌了阵脚,而是立即逐一做出回应。针对原告突然抛出的公证视频录音,做了详尽的解释:首先,若真是“洗劫、分赃”,又怎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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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阿若橋陈 发表于 2014-3-20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总的看来,原告的四大攻击点皆被被告化解,原因之一是案件本身证据事实不足以支撑原告过高的赔偿请求,原因之二则是原告的诉讼策略一开始便定错了方向,其后不管原告律师胡炯明如何积极应战、灵活应变,也只能是回天乏手术。但在这过程之中,原告律师能做到依据被告的应战反应及时调转攻击点,即使对方步步紧逼,也并未放弃,虽然最后一刻未能顶住压力,但仍是十分不易,值得记者学习。相反,被告律师张鹏峰一方面凭借着对法律条文的透彻把握,在整个应战过程中稳扎稳打,在争议焦点上另辟蹊径,从前期的被动挨打到后期的主动出击,打了一场漂亮的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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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阿若橋陈 发表于 2014-3-20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附:
  原告律师简介:胡炯明律师,上海公源律师事务所主任,曾代理“艾未未事件”、“加盟商告一茶一坐”案件、“上海力拓案”、“上海社保案”等著名要案。
  被告律师简介:张鹏峰律师,上海中夏旭波律师事务所主任,系“司法部先进律师”、“上海市优秀律师”、“2011年上海律师辩论大赛杰出贡献奖”得主,并被列入上海市领军人才后备队培养计划。成功承办了多起轰动全国的法治事件:倒楼事件;倒钩事件事件;虹桥机场噪声扰民事件;吴泾动迁集访事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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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王子乖 该用户已被删除
评论王子乖 发表于 2014-3-20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原告律师作为一名经验丰富的老律师,不应该犯这样的错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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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江潮水D 该用户已被删除
春江潮水D 发表于 2014-3-20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瑞士
传说中的沙发!!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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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世铎郎 该用户已被删除
周世铎郎 发表于 2014-3-21 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原告频频失守,转移阵地,看起来在庭上并不顺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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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黑之魂拿 该用户已被删除
白黑之魂拿 发表于 2014-3-21 04: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乌克兰
我也要去BaiDu一下这两名律师,长长见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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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缸寺 该用户已被删除
烟缸寺 发表于 2014-3-21 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韩国
原告强调政府洗劫的原因不在于在法庭上占上风,而在于在法庭外的媒体间占上风,醉翁之意不在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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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然栀子沮 该用户已被删除
吉然栀子沮 发表于 2014-3-21 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加拿大
同样的证据,同样的事实,为何前一段时间政府一直处于被动挨打的地位,自从政府律师接手之后就形势大反转,占了上风呢??这其中政府律师功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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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榆钱树谖 该用户已被删除
我家榆钱树谖 发表于 2014-3-21 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巴基斯坦
做法律这一行最忌讳的就是置法律法规于不顾,直披着常识上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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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绍轩坷 该用户已被删除
冯绍轩坷 发表于 2014-3-21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那么多围观群众难道都是被告的帮凶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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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的阿拉沙 发表于 2014-3-21 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俗话说言多必失,人多嘴杂,按理说若是被告撒谎,这么多人根本无法保证口径一致,那么多细枝末节,但事实证明,被告并没有出什么纰漏,可见,被告并未撒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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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幸相遇泵 该用户已被删除
庆幸相遇泵 发表于 2014-3-22 03: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原告多次拒绝领取,却又对外界声称政府分赃,这样的手段太卑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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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顺伟乇 发表于 2014-3-22 07: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前面楼主 码了好多字,直接略过跳到后面,“艾未未案件”??!!看来原告律师名气不小啊,为何表现仅是差强人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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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可恶饲 该用户已被删除
赵可恶饲 发表于 2014-3-22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意大利
被告这思路搁在我身上,估计是抓破脑袋八辈子也想不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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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蓝墨水陨 该用户已被删除
我是蓝墨水陨 发表于 2014-3-22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被告此举是以对方之矛化为己方之盾,不但守住了自己的防线,还主动出击突破了对手的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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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了过谛 该用户已被删除
犯了过谛 发表于 2014-3-22 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德国
看百科里,被告律师张鹏峰做过很多舆论大案啊,倒楼案,钓鱼执法,有这样经验丰富的律师助阵,怪不得政府能够实现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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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黑之魂拿 该用户已被删除
白黑之魂拿 发表于 2014-3-22 23: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乌克兰
被告律师可是轰动一时的“闵行倒楼案”的主办律师啊,原告输这么惨也就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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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的阿拉沙 发表于 2014-3-23 0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好帖,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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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王子乖 该用户已被删除
评论王子乖 发表于 2014-3-23 0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案子春节前能判下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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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然栀子沮 该用户已被删除
吉然栀子沮 发表于 2014-3-23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加拿大
撒谎注定无法成功,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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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绍轩坷 该用户已被删除
冯绍轩坷 发表于 2014-3-23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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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世铎郎 该用户已被删除
周世铎郎 发表于 2014-3-23 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看结果感觉十分简单,但当初面对着一边倒的不利局面,能够想出这样的思路,并完善论证过程,实属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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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缸寺 该用户已被删除
烟缸寺 发表于 2014-3-23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韩国
这样咸鱼翻身的桥段,板上钉钉的事儿也能完全翻个面,本以为只能在电视剧中看见,想不到在现实中碰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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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榆钱树谖 该用户已被删除
我家榆钱树谖 发表于 2014-3-24 0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巴基斯坦
当舆论遇上了证据,胜负立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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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顺伟乇 该用户已被删除
赵顺伟乇 发表于 2014-3-24 06: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原告使用的是“谎言倒逼真相”手法,但结果真相却尽数戳破了原告的谎言,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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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幸相遇泵 该用户已被删除
庆幸相遇泵 发表于 2014-3-24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我觉得原告并非是不小心犯下错误,而是在被告的追击之下无可奈何方出此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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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蓝墨水陨 该用户已被删除
我是蓝墨水陨 发表于 2014-3-24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不管内幕如何,不管结果如何,刘家能够掀起这么大的声势,就已经很不容易了!!要知道,这样做不但要有钱,还要有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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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了过谛 该用户已被删除
犯了过谛 发表于 2014-3-24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德国
杨海鹏还说此案上海市政法联席会议早已定论政府败诉了,前两天又说中央某个大批示让政府输官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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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可恶饲 该用户已被删除
赵可恶饲 发表于 2014-3-24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意大利
官场这潭水不是一般的深!!谁敢说这里面没有尔虞我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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