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枣木烟斗 - 

修车人防卫刺死开奔驰母女 该判死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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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ghteyes 该用户已被删除
nighteyes 发表于 2015-6-2 0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南岳阳
为富不仁和穷凶极恶之间,如果必须选择一个,你会选择哪个??我想还是前者好一些。
  
  那个“纸老鼠”,我的立场是,那个穷凶极恶的凶手必须立即执行死刑。因为他“故意”“蓄意”杀人,情节极端严重,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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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兔子007 该用户已被删除
角兔子007 发表于 2015-6-2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人家在那修了10年车,周围都说他人非常好,为什么突然穷凶极恶了呢??其实只要是各有血性的人都会在特定情况下被逼到穷凶极恶,就像战争里的杀人军队,那些战士都是穷凶极恶的人吗。所以你要不是恶劣到一定程度,这些人都是善良的普通人,不会让你见到穷凶极恶的,可为富不仁可是常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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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名利 该用户已被删除
我为名利 发表于 2015-6-2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大家的愁富心理在作怪吧,为富不仁固然可恶,但修车的捅一个也就算了,怎么能连妈妈女儿一起捅了呢??只能说他当时已经是杀人杀红眼了,也许按梁山好汉的逻辑这是替天行道,但我们现在的社会是法制社会,要依法办事。
  上面有的人说,修车的一直都为人和善,待人热情,所以他杀人一定是被逼无奈,孰不知很多貌似老实的人,内心都非常自卑,过于压抑自己,所以一旦遇到一些事情,很容易轻易的爆发出来,酿成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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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fangabc 发表于 2015-6-2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徐州
杨志卖刀 杀了牛二又何妨
  
  仗势欺人者 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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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thanl 该用户已被删除
jothanl 发表于 2015-6-2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波兰
这件事给我的印象之一就是姓邹的曾说,他们家公安局有人,我在想那些一直在说法律是公正的人对这句话怎么想,是不是冲这句话公安局应该告他诽谤罪,因为他诬蔑公安局的公正性??
  我想大家都不会否认这个社会有不公平的存在,也不会否认有钱人是有可能手眼通天,黑道白道都吃得开的吧??凭良心说,你们会不会怀疑他这句话的真实性呢??
  不要拿懂不懂法来压人,连西方国家都知道嘲笑律师,因为他们为了钱是有可能颠倒黑白的,他们可不是不懂法的人吧??
  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尽信法则不如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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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板砖专用ID 该用户已被删除
拍板砖专用ID 发表于 2015-6-2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应该把他放出来,多杀几个,再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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彬彬音乐 该用户已被删除
彬彬音乐 发表于 2015-6-2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英国
换个角度看问题~~~~~~~~~~~~~~~
      一共死了3个人,中国人又找了3个,又少了好多的生活垃圾,又为人类做了一些贡献.不错啊,很好的结局
      再说了,那位大款也得到了教训吧,谁叫他当初那么牛的,有时候一失足成千苦恨,------------希望他尽快找到一位小秘再生个女儿养养,以后别给她开车出去耍酷
       那位修车师傅也该想想了,冲动的惩罚-----死了你家人以后就好过了.换句话说,你他妈的攒大了,少了两个人哦,看来自打日本以后你的家族还没有哪位大哥杀的人比你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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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ngquanhu 该用户已被删除
yongquanhu 发表于 2015-6-2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呵呵 上面居然还有人说现在是法制社会
  
  你搞笑呢  还是说反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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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mudi 该用户已被删除
yimudi 发表于 2015-6-2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法国
应该把他放出来,多杀几个,再执行死刑。
  
  没人要把他放出来,只不过觉得判死刑有点令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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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109将 该用户已被删除
梁山109将 发表于 2015-6-2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韩国
案例再告诫我们:如果遇到这样的事,不想当韩信的话,就当是杨志卖刀吧,然后上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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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bhl 该用户已被删除
jtbhl 发表于 2015-6-2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唉 不改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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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law 该用户已被删除
凤凰law 发表于 2015-6-2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仗势欺人者,死一个这个社会就会安宁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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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雨安然 该用户已被删除
烟雨安然 发表于 2015-6-2 16: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陕西西安
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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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horn 该用户已被删除
Leghorn 发表于 2015-6-2 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开车的得理不让人,把人逼急了。修车的也是人啊。一个教训,不要逼人于难看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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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墨客 该用户已被删除
病墨客 发表于 2015-6-2 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梁山严重超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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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山老妖 该用户已被删除
巡山老妖 发表于 2015-6-2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
修车人杀人偿命,死有余辜。
  开车人侮辱人格,死补足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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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ke_feier 该用户已被删除
jake_feier 发表于 2015-6-2 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杀了牛二又何妨,说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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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law 该用户已被删除
凤凰law 发表于 2015-6-2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我只关心没被刺死的那个什么时候出来以故意伤害罪被起诉,然后被关进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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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尔BT 该用户已被删除
偶尔BT 发表于 2015-6-2 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现在是法治社会,一切行为都要以法律作为对错的标准,正当防卫在刑法上的规定,必须在以下的条件具备的前提下才成立:1、必须是不法侵害,2、必须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3、只能对实施不法侵害者的本人,不得对第三者进行“防卫”,4、以中止犯罪为限度,在不法侵害中止时即必须停止防卫,否则,防卫过当。
  在犯罪嫌疑人自首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减轻处罚
  显然修车师傅不是正当防卫,他的行为不符合2、3、4三个条件,应该考虑故意杀人罪,但是他是自首,应该考虑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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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p331 该用户已被删除
inp331 发表于 2015-6-3 0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巴西
看那些有钱没素质的人还敢不敢蔑视穷人,没钱没势还有一条命呢,敢拼吗??顺道说一句,幸亏她没当公务员,不然又会有多少人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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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yaston 该用户已被删除
jayaston 发表于 2015-6-3 0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正当防卫是肯定不成立的~因为他是回身杀人~当时他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并没有受到威胁~如果在对方打骂他的当他抽刀反抗还可以考虑情节是防卫过当~这样还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从而判处死缓,留的命在~
  
  从另一个角度看这是义愤杀人,杀的是三个猪狗不如东西~我还是赞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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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为歌唱 该用户已被删除
生为歌唱 发表于 2015-6-3 0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真相到底是什么??这些报纸可信吗??
  
  用楼主 的话说:
  
      穷人,谁让你不幸生在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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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尚星座 该用户已被删除
时尚星座 发表于 2015-6-3 0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我们只能说这是一种悲剧,想想当年马家爵,他为什么要杀人,还是他的同学??????
  
    你们应该多了解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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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kgtyj 该用户已被删除
wkgtyj 发表于 2015-6-3 0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非洲地区
很多的傻B连事实的真相都不知道,就在这里叽叽歪歪的乱发言,你了解事实真相吗??单凭几篇报道就在这里叽叽歪歪的,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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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色的天空 该用户已被删除
暖色的天空 发表于 2015-6-3 04: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有钱没有错,难道有钱的人就该被抢,活该被杀????这是什么逻辑????
  极端的社会两极化最终将引发一场暴动.这件事就是最好的例子,修自行车的宰了开大奔的.结果也并不那么美丽,修车的被判死刑.这个吃人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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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1971 该用户已被删除
红尘1971 发表于 2015-6-3 05: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马来西亚
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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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为歌唱 该用户已被删除
生为歌唱 发表于 2015-6-3 05: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从楼上的发言至少可以看出中国目前的仇富现象很严重,
  为什么会这样只得深思!!
  当法律不能公正有效的解决一些问题的时候,
  人们就开始用自己的方式解决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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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水车 该用户已被删除
老水车 发表于 2015-6-3 06: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德国
开“奔驰”车的人就可以那么横吗??杀死她们活该!!记住他的车号,那个没死的以后也会有人找你算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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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尔BT 该用户已被删除
偶尔BT 发表于 2015-6-3 07: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刘兴伟真该死,谁叫你没有钱呢??要是你也开奔驰车,打人的就变成你了.不过你要是打人怕也会被杀了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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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gliu69 该用户已被删除
fangliu69 发表于 2015-6-3 07: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瑞士
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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