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老俞说事 - 

就南周第三次偷袭,为汪晖先生一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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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俞说事 发表于 2014-6-22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提醒林媛一下,李葵的文章指出,汪晖的博士论文中是列有参考书目的,但是出版的时候,由于当时的出版惯例,参考书目被拉掉,导致遗漏。
  
  看了上述文章之后,你可以明白王彬彬所有的证据都是站不住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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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ixian2005 发表于 2014-6-22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楼主那2张图片,可以证明汪晖的论著也有注释过出处、并不是从头到尾都是抄的。但不能由此证明汪晖没有抄袭过。这是两回事。难道还有人试图论证汪晖所有的论著都是抄的??呵呵。
  
  从本帖其他图片可以清楚看出,汪晖寓抄于著证据确凿。而且楼主提供了汪晖也有注释出处的图片,只能说明他清楚学手术规范——引用别人需要注释出处。但有相当多引用又为什么不注释呢??不说是学手术论著,就是文学作品,一般的书刊,对同一文本都会保持同一文本格式,已有注释出处的,则应对起码是重要的或大段的引用都要采取同一格式加以注释,没注释的,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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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媛_ 发表于 2014-6-22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南岳阳
谢谢提醒,我也并没有忽略李葵文中提到的这一点。
  
  我说:“也许汪先生所处的年代确实曾极不重视参考书目,然而原文中不做任何介绍、注释,亦不表明引用,也当是有抄袭之嫌的。”
  
  书后有参考书目是好事,但不表示书后有参考书目,书中正文就可以不做任何注释。汪先生书中正文有相当一部分引用是有清晰注明的,但类似村屋所举之例,确实是汪先生用了他人的文章却未做任何说明的。即便是在书后有笼统的参考书目,也极难开脱抄袭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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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俞说事 发表于 2014-6-22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这部分是汪晖书中的历史背景交代,他给出了参考书目,而且是当时的必读书目,在八十年代的学手术背景下,这并不违规。这和“抄袭”完全是不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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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媛_ 发表于 2014-6-22 23: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南岳阳
《五四时期期刊介绍》是80年代中文专业必读书籍,使用书中观点,又给出了参考书目,在当时的学手术背景下是不违规的。
  
  但李葵却未能解释汪先生大段内容引用而不做任何标注的事实。
  
  我所贴图的这一部分也是如此,文中,汪先生似乎是将李泽厚先生的原文两段糅合便直接做了自己的正文内容而无任何标注说明是引用他人原话。
  
  是汪先生引用他人原话都不用引号标注吗??
  
  我再次查证了一下。
  
  不是,以汪先生的《反抗绝望》为例,在正文第七页,他引用李泽厚的中国近代思想史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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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ixian2005 发表于 2014-6-23 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这部分是汪晖书中的历史背景交代,他给出了参考书目,而且是当时的必读书目,在八十年代的学手术背景下,这并不违规。这和“抄袭”完全是不同的问题。
  
  楼主能否肯定地答复∶汪晖在书中对引用出处的注释均出自非正文的诸如前言的部分,而在正文部分,他没有注释过引用的出处??
  
  其次,这本书再版多次,在新世纪里也有再版。如果说过去学手术还不够规范,那么在新版中,第一,论著文本有没有增补。第二,原来未注释引用出处的地方有没有按新时期的学手术规范加以改善。第三,如果论著文本有增补,那么不补充注释引用出处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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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ixian2005 发表于 2014-6-23 0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我反对把这件事孤立出当时的时代背景并用当前的学手术语境去评判,但是我也不能同意楼主所说的“在八十年代的学手术背景下,这并不违规。这和‘抄袭’完全是不同的问题。”
  
  你这个说法,就相当于认为过去很多人闯红灯因此就抹杀闯红灯这种行为的存在。照你这说法,那时有没有抄袭这种行为,要做到什么程度在那时才算得上是抄袭的行为??不管在任何时代,做学问,就天然有做学问的一种态度和方式,这最基本的东西和规范的普遍建立没有很大关联。中国古时候没有现在这么条目明确的学手术规范,可是汪晖这种寓抄于著的手法,对做学问的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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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ixian2005 发表于 2014-6-23 0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而且你这种说法,实际上是把那个时代的学手术圈都给恶意地捆绑上了。我们说那时学手术不规范,但其中也有很多严谨的学者和严谨的治学方式。汪晖这种寓抄于著的做法,怎么样也不能算是当时的常规做法吧??我们只能是说当时做学问的方式良莠不齐。那么请问∶就当时的学手术圈子,汪晖这种寓抄于著的做法,是上品呢??还是下品??或者说楼主你有能力证明出那时都是这么一个品,没有区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那么进一步请问∶据说汪晖也算是什么领军人物了,我们不说他应起良好的带头作用,就算是普通一员,尾随吧,为什么严谨的学风他不学,却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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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俞说事 发表于 2014-6-23 0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还是这些车轱辘话。
  
  《反抗绝望》是八十年代的作品,有那个时代的印记,很正常。之所以再版,是因为它的研究观点具有重要性,值得再版,这一点,钱理群先生说得很清楚。再版,并不是要把它重写一遍。
  
  
  王彬彬捏造证据,做外科术,怎么不见你们的义愤呢??
  
  岂非咄咄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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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它微笑 发表于 2014-6-23 03: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費邊主義者,
  关于“信仰对信仰,不该对教徒”,你说的对。:)
  
  王怡是基督徒,我从王怡文字中,感觉“文坛黑马”不是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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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它微笑 发表于 2014-6-23 0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feixian2005,
  我知道您问的是楼主。:)
  不过我以为在公众论坛,大家讨论问题,是不拘谁向谁发问的。:)如果我的插话冒犯了您,我以后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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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ixian2005 发表于 2014-6-23 04: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楼主,我对那种上纲上线的批评模式也很反感,这个你可以详见我的帖子∶
  
  “而且我觉得,汪晖抄袭的错,在当前容易形成共识,但对批评模式的认识,很多人还不够重视。”我在那个帖子是为汪晖说了不少话的。因为一个人有错,他也只该承担他应承担的部分,不能量刑过重。而且我们应该看到他做出过的贡献。即便不谈贡献,从对待一个人的角度,也不能侮辱人格尊严。对这种文革式的爱憎分明的对人对事的态度,我们应该及早摒弃。
  
  但是还是要回到根本,如果楼主你连这么容易判断的是非都视而不见,甚至主次颠倒,你就不能不让我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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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它微笑 发表于 2014-6-23 05: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向007抡首席贱狗脖网友“帖子以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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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老俞说事 发表于 2014-6-23 05: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呵呵,我什么时候“假装成第三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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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它微笑 发表于 2014-6-23 0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微笑客气了。是我“目标”明确,并不是有心忽视你,倒是我应该向你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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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ixian2005 发表于 2014-6-23 0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林媛_,
  我认为对待类似小说、散文、诗歌等文艺作品的抄袭,不能与学手术作品一个标准。因为就某个语句来说,在文艺作品中,其具备独立的审美意义。但在学手术作品中,如果不与上下文结合,某些语句是没有其独立意义的。
  您怎么看我的这个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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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它微笑 发表于 2014-6-23 0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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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它微笑 发表于 2014-6-23 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微笑,我们说20多年前中国的学手术还不规范,并不意味着我们现在就规范,现在我们仍然很落后,甚至落后到对汪晖是否抄袭这么明摆着的事都会争论不休的程度。对我个人而言,这才是我们需要着重的地方∶就是要能走上正规,形成良性循环。再过20年,很可能王彬彬批驳汪晖的方式也会受到学手术上的质疑,因为仍然是欠缺规范化,我想这都是有可能的事。但不能由此否定王彬彬对我们今天树立好的学风所做出的贡献。同样,汪晖本人也在他那个时代做出了他的贡献。我觉得我们还是多保持一种宽容、谨慎的对待前人和自己的态度为好。至于怎样才算规范,我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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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ixian2005 发表于 2014-6-23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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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媛_ 发表于 2014-6-23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南岳阳
学手术抄袭与学手术规范
  转载 标签:杂谈
  《培养精英》连载
  写作此文时,是在王铭铭抄袭门之后。如今又出来了汪晖抄袭门。此文为讨论中国的学手术规范提供一个参照。
    在哈佛大学发给一年级新生的学生手册中明确写道,如果你引用别人的东西不加引号,就属于抄袭,不管你是有意无意,也不管你加不加注。有没有引号,这是决定是不是抄袭的关键。如果你是一个18岁的哈佛大学新生,犯了这一错误,你会受到严厉的惩罚。你可以被要求离开学校两个学期,丢掉你挣到的所有学分。你在学校的个人档案上会留下不诚实的永久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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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媛_ 发表于 2014-6-23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南岳阳
面临当今媒体的口诛笔伐,两位大师各有说词。ambrose辩称:“当我写书要借用别人的段落时,我就顺手把句子打出来,然后加上注释。我希望当时我能加上引号。可是,我不是在写博士论文,而是在讲故事。”言下之意,他是在写畅销书,应另有规范,只要加了注释,不应算是太离谱。
    经常要上电视的goodwin态度则好得多。她说:“我百分之百地相信历史学家的职业标准绝不能因为写畅销书而被牺牲。我喜欢注释。注释是为未来的历史学家留下的指针,承认前人在自己领域内的贡献是至关重要的。我这件事发生在15年前,那是我第一本大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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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媛_ 发表于 2014-6-23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南岳阳
转载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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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媛_ 发表于 2014-6-23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南岳阳
看来二位不同意我的观点,但都没有对我得出该观点的理由给出针对性的反驳。:)
  
  说到国外的经验,我的意见是这样的。我们的人和国外的人相比,人家信上帝,我们不信;我们的制度和国外的制度相比,人家的民有选票,我们的民是“屁”。根基不同,长出的枝叶,有多大可比性呢??:)关于这点,你们可参考一下秦晖关于主义有普世,问题属土产的观点。:)
  
  另外,也请二位参见一下任远在书话的这个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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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它微笑 发表于 2014-6-23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楼上的意思是,洋人白皮肤,国人黄皮肤,洋人抄一句也算抄袭,国人抄几大段也算不得抄袭。莫非是人种不同,抄袭的定义也就不同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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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媛_ 发表于 2014-6-23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南岳阳
  
  我是猶太人,當然對這箇問題相當之敏感了。
  
  歐洲歷史上的幾次排猶邉樱?际且韵麥缢?说男叛鰻懩康摹_@種事,猶太人都沒法忘記的。
  
  所以我纔要說「信仰對信仰,不該對教徒。」
  
  但您也看來了,樓主不太在乎這種問題。
  
  您也能猜出來,他的真實身份吧??呵呵。
  
  這些人可能恨就恨在,猶太人總是腦子很好使。
  
  :)
  
  我得撤了,以色列更希望在華猶太人回國。我查了,河南的「挑筋教」信徒,很多都回去了。我也得回國了。
  
  反正這箇論述,不少其他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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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邊主義者 发表于 2014-6-23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正面再回答一次这个问题吧。
  
  我亦认为对待文艺作品的抄袭不能与学手术作品一个标准。学手术作品应当比文艺作品更为严格。
  
  在文艺作品中,一个句子是具有独立的审美意义的,而在学手术作品中,单独一个句子也许与文章主旨无关,但却兼具有学手术意义与审美意义。一个论断式的句子背后也许就是某学者数年甚至数十年心血。必须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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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媛_ 发表于 2014-6-23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南岳阳
  
  神學不過是宗教引發的哲學意義上的思考。宗教,主要就是由教義、風俗、儀軌、教會等等構成的。
  
  我信的不可能是哲學,衹可能是信仰。
  
  您要是連這些概念都分不清,我想連普京先生都會笑話您的。因爲他是位虔盏臇|正教徒。
  
  知道您是甚末身份,絕不會是「月光族」,所以我纔將這箇問題點出來,抱歉了。
  
  因爲我明白,您要是對猶太教、東正教也下手的話,俄國可能並不會讚同的。
  
  明白這裏面的要害嗎??俞先生。
  
  不要以爲您在這裏,完全有權力,您在這裏,也得看看這些大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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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邊主義者 该用户已被删除
費邊主義者 发表于 2014-6-23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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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邊主義者 该用户已被删除
費邊主義者 发表于 2014-6-23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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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它微笑 发表于 2014-6-23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費邊主義者,
  你的观点还是总能给我一些启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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