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我是断翅鹰 - 

桂林公安交警执法犯法无人过问,求告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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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390773 发表于 2015-5-10 0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执法犯法,以权谋私,罪不可恕!!一个法治的社会,竟是权力乱舞,让无钱无势的老百姓怎么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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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390773 发表于 2015-5-10 05: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由于2008年县委书记贺志刚曾经亲自带领全州县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大队大队长唐新文去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检察院和自治区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为这件案子疏通了关系,现在受害者周建华求告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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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人民A 该用户已被删除
桂林人民A 发表于 2015-5-10 06: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韩国
我建议:以杀制黑。人活着要活的有意义,让人这样欺负,还不如死了!!这些黑官,不杀。天理何在!!杀吧!!杀两个赚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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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不能休息 发表于 2015-5-10 06: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权力被贪官滥用、法律被贪官践踏、公道得不到维护、正义得不到伸张,贪官扰乱社会的稳定,破坏社会的和谐。肆意践踏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平民百姓何以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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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390773 发表于 2015-5-10 06: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如果权力高于法律,人民就会向权力求助,运用“关系”解决;如果法律高于权力,人民就会向律师求助,通过规则解决。如果权力不为民做主,人民就会向黑社会求助,采取暴力手段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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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390773 发表于 2015-5-10 06: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执法不公结果就是冤假错案,执法者就演绎成了违法者、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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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390773 发表于 2015-5-10 0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捍卫法律尊严,保障公民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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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势百姓2007 该用户已被删除
弱势百姓2007 发表于 2015-5-10 06: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国法不容许践踏,
  事实不容许颠倒,
  百姓不容任意割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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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我是断翅鹰 发表于 2015-5-10 06: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民与官在法律面前却是民弱官强,这是百姓的无奈,弱势的百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登天还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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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我是断翅鹰 发表于 2015-5-10 0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老百姓需要公平,需要公正 !!实事求是,依法办事,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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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083103 该用户已被删除
535083103 发表于 2015-5-10 07: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現在中囯出现这么多事,都是为难老佰姓,无有人处理,上级的领导去拿里了,你是吃人民的饭,领人民的工资,快去做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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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下台2012 发表于 2015-5-10 07: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某些当权者无视法律,违背道德,以权欺人胡作非为,那是因为他们手中有权,权力的刀把子在他们手中,他们就可以滥冤无辜,置人死地,他们是不讲道理不摆事实的。寄希望于高一级机关做公平合理的裁判,简直就是奢望,那是因为官场上官官相护,他们不会站在冤民的立场上说句良心话的。民主人权是有其名无其实,连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得不到保护,还谈什么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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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390773 发表于 2015-5-10 07: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法不容违 民不可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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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390773 发表于 2015-5-10 07: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司法权力滥用且无限制,法律在权力面前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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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人民A 该用户已被删除
桂林人民A 发表于 2015-5-10 0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韩国
上访无路,告状无门,无钱难讼,胜诉无用,权钱弄法,冤案频发、、、、,这是“法治”下的严峻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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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人民A 该用户已被删除
桂林人民A 发表于 2015-5-10 07: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韩国
司法机关不依法办案,任意枉法不被追究,是百姓仇官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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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暖花开2010a 该用户已被删除
春暖花开2010a 发表于 2015-5-10 07: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在我们身处的这个社会,“权大于法”是人人皆知的事实,“权大于法”也是当今司法黑暗的根源。虽然法典上写的条文那么多,但在执法者心中有多大的分量??他们只能听命于上司的,法条只是工具,在实现上司意志的时候,工具合用则用,不合用则抛在一边。执法者办了错案,为什么纠错难,难就难在错案本身是权力造成的。纠错就是否定执掌权力者的意志,你说,难不难!!中国只要存在权大于法的现实,法制社会完全是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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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暖花开2010a 该用户已被删除
春暖花开2010a 发表于 2015-5-10 07: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在我们身处的这个社会,“权大于法”是人人皆知的事实,“权大于法”也是当今司法黑暗的根源。虽然法典上写的条文那么多,但在执法者心中有多大的分量??他们只能听命于上司的,法条只是工具,在实现上司意志的时候,工具合用则用,不合用则抛在一边。执法者办了错案,为什么纠错难,难就难在错案本身是权力造成的。纠错就是否定执掌权力者的意志,你说,难不难!!中国只要存在权大于法的现实,法制社会完全是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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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暖花开2010a 该用户已被删除
春暖花开2010a 发表于 2015-5-10 07: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执法犯法理何在,法不惩治天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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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暖花开2010a 该用户已被删除
春暖花开2010a 发表于 2015-5-10 07: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一个法治社会中,应该只有一个“明规则”,那就是法律,一切都置于法律的统治之下,人人都将明文的法律作为行为的准则,而不会有法律之外的第二套规则。我们的官场,所以潜规则盛行,甚至潜规则凌驾于显规则之上,真正主宰着官员们的行为规则和官僚体系的运行,甚至官员只认潜规则不认明规则——— 关键在于,在法律规定的明权力之外,还有隐权力和潜权力,官员手中实际掌握的权力远远多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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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势百姓2007 该用户已被删除
弱势百姓2007 发表于 2015-5-10 07: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一个法治的社会,竟是权力乱舞,让无钱无势的老百姓怎么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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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势百姓2007 该用户已被删除
弱势百姓2007 发表于 2015-5-10 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必须要有严明的纪律、 严格的监督 ,才能筑牢反腐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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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人民A 该用户已被删除
桂林人民A 发表于 2015-5-10 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韩国
公然违法违规以权谋私:置社会的道德法律于不顾!!对群众合法权益的漠视!!置人性于不顾: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侵害!!是比禽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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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人民A 该用户已被删除
桂林人民A 发表于 2015-5-10 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韩国
看到这条帖子,心情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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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的宁江哥 该用户已被删除
快乐的宁江哥 发表于 2015-5-10 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一级贿赂一级,一级袒护一级,下级贿赂上级,上级袒护下级,上下勾结,狼狈为奸,祸国殃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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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人民A 该用户已被删除
桂林人民A 发表于 2015-5-10 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韩国
明目张胆践踏法律、赤裸裸权大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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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势百姓2007 该用户已被删除
弱势百姓2007 发表于 2015-5-10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在枉法的执法者看来,他们就是强权的化身,代表法律。而人民,只是他们的“人质”。在他们面前,人民毫无自由和尊严可言,只能向强权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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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我是断翅鹰 发表于 2015-5-10 0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司法机关不依法办案,任意枉法不被追究,是百姓仇官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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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我是断翅鹰 发表于 2015-5-10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必须从快从严查处惩治违法违纪行为!!严肃追究党政领导的责任!!让触犯法纪者受到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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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390773 发表于 2015-5-10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日本
只有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办案!!
  做到依法打击犯罪!!才能实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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