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彭总法帝神 - 

也谈大轮明王鸠摩智与南院大王萧峰的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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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凿 发表于 2014-6-1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南非
请勿跨书。天龙哪来的“净衣、污衣两派”??请给出原文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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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彭总法帝神 发表于 2014-6-1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请自行BaiDu完颜阿骨打在女真历史上的地位,看看如阿骨打被擒杀后,女真是否能像如今一般迅速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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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凿 发表于 2014-6-2 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南非
偷抢也能算是紧急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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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都不知道??偷抢之类的行为,在特定情况下当然可以构成紧急避险。楼主不懂可以查书或者Bai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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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彭总法帝神 发表于 2014-6-2 0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你引得原话:什么叫共同犯罪??其要件之一即在于共同的犯罪故意。楼主所谓的未通谋的共同“犯罪”,在刑法理论上叫做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是指在刚着手或实行犯罪的过程中形成共同犯罪故意的共同犯罪。
  举例:甲偷窃,将被捕;乙发现,因甲欲逼迫乙告知其商业秘密,故助乙逃走,事后吞没赃物。不是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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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凿 发表于 2014-6-2 01: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南非
在下不知,请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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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彭总法帝神 发表于 2014-6-2 02: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这就叫自私!!只顾自己的感情,不顾阿朱的托付,不顾阿紫的感受,还不叫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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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谬。阿朱托付阿紫给萧峰,是这样的:
  阿朱道:“我求你一件事,大哥,你肯答允么??”萧峰道:“别说一件,百件千件也答允你。”阿朱道:“”……阿朱道:“好妹妹,以后,”
  重点在于请萧峰照看阿紫,担心她走入歧途。至于想着让两人成双成对,或许有这意思,但绝不是排斥其他人与阿紫婚配的可能。
  至于阿紫的感受……阿紫杀人才觉得痛快,都要顾及??阿紫的感受,凭什么大过别人的感受??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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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彭总法帝神 发表于 2014-6-2 02: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其实不想死的是吧??岂不有违“英雄、大侠”在诸位粉丝中的形象??
  为了私仇就可以推迟应誓了??为了私情呢??跟阿朱“塞上牛羊之约”,哪有半点想应誓的打算??
  你还能说“英雄、大侠”萧峰真的想应誓吗??后来自尽,不过是敌国二把手南院大王,当不下去了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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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凿 发表于 2014-6-2 0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南非
请勿跨书。天龙哪来的“净衣、污衣两派”??请给出原文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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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射雕原文,“净衣、污衣两派”并非是洪七时代出现的。在洪七的师父那里,争斗已经非常厉害。是从什么时候出现的??由来已久,才是常理。
  陈孤雁是乞丐吗??他乞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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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彭总法帝神 发表于 2014-6-2 04:1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请自行BaiDu完颜阿骨打在女真历史上的地位,看看如阿骨打被擒杀后,女真是否能像如今一般迅速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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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哟,现在改这么说了??
  我早就说过,假设毫无意义。阿骨打死了,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保证,不出一个比阿骨打厉害得多的人物。甚至没有人能够保证,女真立刻起兵奇袭,没有丝毫胜机。阿骨打的父亲和兄弟都是吃白饭的吗??
  另外,楼主到底想讨论什么??讨论原文还拼命扯历史??两个是一样的,事实互相可以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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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凿 发表于 2014-6-2 04: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南非
你也不排除“想着让两人成双成对”的意思吧??
  “绝不是排斥其他人与阿紫婚配的可能”是啊,萧峰完成了任务吗??是否有负阿朱嘱托??
  “要是真的结成一对,那才会是一辈子的悲剧”是悲剧,但只是萧峰的悲剧,对于阿紫来说,高兴还来不及呢。萧峰为什么不娶阿紫,详加调教,化其戾气??一句话,性格不合;两句话,怕麻烦。只顾自己的感情,不顾阿朱的托付,不顾阿紫的感受,还不叫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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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凿 发表于 2014-6-2 05: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南非
举例:甲偷窃,将被捕;乙发现,因甲欲逼迫乙告知其商业秘密,故助乙逃走,事后吞没赃物。不是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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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打错字了吧。到底是甲盗窃还是乙盗窃??昏了头??整理清楚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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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彭总法帝神 发表于 2014-6-2 0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我的假设毫无意义,您的假设意义重大,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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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凿 发表于 2014-6-2 06: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南非
请勿跨书。常理??这不是您的假设??请给出原文证据。
  就是“净衣、污衣两派”已经存在,萧峰不乞讨,在各处分舵食宿,明显偏袒净衣,脱离普通污衣乞丐群众的官僚主义嫌疑是脱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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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彭总法帝神 发表于 2014-6-2 07: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是错了,更正:
  举例:甲偷窃,将被捕;乙发现,因甲欲逼迫乙告知其商业秘密,故助甲逃走,事后吞没赃物。不是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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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彭总法帝神 发表于 2014-6-2 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在下不知,请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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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如,某地重要仓库旁失火,火势难以控制,即将蔓延至仓库。A是救火人员之一,在此情况下,拦下经过的司机B,要求借车撞到中间的建筑,以阻断火势。B不同意,A强行抢来汽车,做了这个事情。
  这完全属于紧急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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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彭总法帝神 发表于 2014-6-2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在下不知,请举例。
  你法学专业,请速速普法,别忘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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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凿 发表于 2014-6-2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南非
其实不想死的是吧??岂不有违“英雄、大侠”在诸位粉丝中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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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本上说是不想死。这怎么了??我还可以友情提供原文,来帮助楼主证明萧峰不仅不想死,而且怕死呢:
  阿紫道:“姊夫,你也怕死么??”萧峰一怔,点头道:“遇到危险之时,自然怕死。”阿紫道:“我只道你是英雄好汉,不怕死的。你既然怕死,众叛军千千万万,你怎么胆敢冲将过去??”
  这又怎么样??萧峰的英雄形象,是靠不怕死来支撑的吗??楼主的见识,和阿紫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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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彭总法帝神 发表于 2014-6-2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后来自尽,不过是敌国二把手南院大王,当不下去了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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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不下去了??真可笑。
  萧峰道:“我们立时便放陛下回阵,只是想求陛下赏赐。”耶律洪基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心想:“天下哪有这样的便宜事??啊,”,说道:“你们有何求恳,我自是。”他本来语音发颤,这两句话中却又有了皇帝的尊严。
  且不说之前萧峰只要同意挂帅征宋就能再高升一步,哪怕是到了这个时候,回去继续当南院大王也没有任何难度。此外,女真、西夏、大理,哪个地方他去不得??这叫走投无路,被逼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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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凿 发表于 2014-6-2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南非
举例:甲偷窃,将被捕;乙发现,因甲欲逼迫乙告知其商业秘密,故助甲逃走,事后吞没赃物。不是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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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昏头的毛病还没好??还是错了。整理好了再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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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凿 发表于 2014-6-2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南非
请速速普法,别忘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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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面举过例子了,楼主看不到??看来不仅昏了头,眼睛也看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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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凿 发表于 2014-6-2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南非
萧峰的例子一样吗??
  随便搜几段:
  1.从主观上看,实行紧急避险的目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的危险;
  2.紧急避险的时间条件,是指正在发生的危险必须是迫在眉睫,对国家、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权利已直接构成了威胁。对于尚未到来或已经过去的危险,都不能实行紧急避险。否则就是避险不适时。
  3.紧急避险的可行性条件,是指只有在不得已即没有其他方法可以避免危险时,才允许实行紧急避险。因为紧急避险是通过损害一个合法权益而保全另一合法权益,所以对于紧急避险的可行性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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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凿 发表于 2014-6-2 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南非
刷新才看到的,您就这点水平,因为这个自责我??度量也太小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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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彭总法帝神 发表于 2014-6-2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穿凿
  举例:甲偷窃,将被捕;乙发现,因欲逼迫甲告知其商业秘密,故助甲逃走,事后吞没赃物。不是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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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彭总法帝神 发表于 2014-6-2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您真以为萧峰回去还能继续当南院大王吗??不要让我怀疑您的水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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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彭总法帝神 发表于 2014-6-2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不要栽赃,本人一没有说“城”字,二没有说“走投无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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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彭总法帝神 发表于 2014-6-2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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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彭总法帝神 发表于 2014-6-2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保留地址
举例:甲偷窃,将被捕;乙发现,因欲逼迫甲告知其商业秘密,故助甲逃走,事后吞没赃物。不是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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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恭喜楼主这次打字没出问题。这个当然是共犯。但萧峰不是。
  原因很简单:乙助甲逃走是出于欲逼迫甲告知其商业秘密的目的故意为之。萧峰带走阿朱,是这么回事吗??人家是抓着阿朱的时候遭到三玄合击,仓促带着阿朱脱身。脱身之后想着能从这里得到些线索的。
  萧峰甚至一开始都没有想着要从阿朱这里得到什么线索,是阿朱自己撞过来的:
  止清一顿足,显是十分失望,正要转身离开,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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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凿 发表于 2014-6-2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南非
您真以为萧峰回去还能继续当南院大王吗??不要让我怀疑您的水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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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可以,当个更高的王也可以。楼主当耶律洪基是斤斤计较之辈吗??楼主当契丹人说话也像楼主一样随随便便吗??
  众人均知契丹人虽然凶残好杀,但,与大宋之间有何交往,极少背约食言,
  叫他许个诺,有什么不可能的。讨论小说从原文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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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凿 发表于 2014-6-2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南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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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凿 发表于 2014-6-2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南非
不要栽赃,本人一没有说“城”字,二没有说“走投无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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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哟,可笑的家伙。不是高喊着阿骨打攻打南京么,不攻打南京城就叫攻打南京了??不是高叫着“后来自尽,不过是敌国二把手南院大王,当不下去了才……”么,楼主除了想说萧峰是因为走投无路才自杀的还想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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