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欲破解“告官不见官”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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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ejge2 发表于 2015-4-18 03: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加拿大
今后,“告官不见官”难题有望破解。昨日,武汉市政府原则通过《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要求行政首长每年至少出庭应诉一次。

  武汉市法制办坦言,早在2012年,武汉就建立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但执行并不理想。去年行政诉讼结案1299件,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仅5件,占0.3%。

  新规要求,对于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行政诉讼案件,比如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环保行政诉讼案件等,行政首长每年至少出庭应诉一次。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可委托分管负责人出庭。出庭应诉情况纳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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