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首现以司法手段包庇犯罪的现象,请高层关注!!

[复制链接]
mgjbbs 发表于 2013-5-29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俄罗斯
河南高院院长到处道歉
  可见该省司法环境之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愁容骑士2 发表于 2013-5-29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巴西
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陌落许嵩 发表于 2013-5-30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美国
ujgbgbuj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inyiqvsvq 发表于 2013-5-30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法国
甲乙丙合伙在珠海西区炒买炒卖房地产生意,且共同出资以乙所在公司名义购得一处房产,经齐某介绍,王某出资40万,李某出资50万共90万作为定金交给甲,后王与甲补签了一份《购房协议》显示买方是一全民企业,卖方是乙所在的公司。期间甲给齐某6万元费用。问题:交易所有款项均没有经过全民企业的账户,能否认定6万元就是这全民企业的公款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bodunsi005 发表于 2013-5-31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英国
怎么办。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民生民生民声 发表于 2013-5-31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韩国
根据高检发释字1号《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款规定:“人民检察院 决定不予立案的,如果是被害人控告的,应当制作不立案通知书,写明案由和案件来源、决定不立案的原因和法律依据,由侦查部门在十五日以内送达控告 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在收到不立案通知书后十日以内申请复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坏男人 发表于 2013-6-1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沙特阿拉伯
第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实行分级立案侦查的制度。
  最高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全国性的重大犯罪案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全省性的重大犯罪案件;分、州、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本辖区的重大犯罪案件;基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本辖区的犯罪案件。
  第十四条  上级人民检察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直接立案侦查或者组织、指挥、参与侦查下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案件,也可以将本院管辖的案件指定下级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下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