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战人员认定政策咨询

[复制链接]
user58486184 发表于 2015-4-24 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巴西
我的叔叔六十年代在福州军区空八军3780部队雷达23团当侦察雷达维修兵,全程参加过八六海战和崇武以东海战的战时雷达侦察工作。但他在武装部的个人退伍档案中,只记载为“在作战中,警惕性较高,出色地完成了作战任务”,可能当时因为保密需要,上面未指明他具体完成什么作战任务。


请哪位懂这方面政策的老师帮助介绍一下,他这种情况,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能认定为参战人员吗?如果能够认定为参战人员,应按照什么程序申请?有人说需要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然后逐级反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