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和解按比例兑现缴回存单后债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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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l805 发表于 2015-5-20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山东济南
非法集资和解按比例兑现缴回存单后债权消灭

  射阳县药材专业合作社以法人名义面向群众公开集资,其法定代表人黄彬所涉犯罪尚未经宣判。宣判前,黄彬及其亲属一定程度上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了偿还。其中于2015年2月10日按存单载明数额的10%组织发放,存单仍由受害群众持有;2015年5月上旬开庭后不久按12%兑现,但领款人同时交出对应的100%债权凭证。
  记者的父亲及姐夫分别对该合作社享有9万元及约28万元的债权,在春节前分别领取了10%的现金。在开庭前流传的承诺是:宣判前给付10%,宣判后再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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